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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高州市公安局石鼓派出所快速偵破一起“綁架案”, 讓人吃驚的是,這起案件的“綁匪”不是別人,正是被綁架者本人,而他索錢的目的竟然只是為了買手機。
弟弟被“綁架”要“贖金”
哥哥急忙報警
5月15日,高州市公安局110報警臺接報警:“我弟弟在石鼓讀中學,現(xiàn)在學校門前被人帶走,要1000元贖金,否則有人會對他不利”。警情分流到石鼓派出所,該所民警馬上與報警人取得聯(lián)系。
報警的張某鑫反映,他目前在深圳,他弟弟張某18歲,現(xiàn)在石鼓某中學就讀,弟弟微信與他聯(lián)系,稱被人綁架,要求他微信轉帳1000元贖人。民警了解情況后,一邊要求報警人和對方周旋,一邊對相關信息開展核實。
民警深入調(diào)查
發(fā)現(xiàn)“綁架”是假
經(jīng)調(diào)閱監(jiān)控,民警發(fā)現(xiàn),“被綁架”的張某在學校門口自愿搭乘摩托車離開,與其稱被人強行帶走的信息不符。經(jīng)對微信語音通話推敲,民警又發(fā)現(xiàn),微信語音里有兩把聲音,而問要錢的都是自稱被綁架的張某,而另一把聲音只是不停扯其他話題。另外,張某的微信通話前言不對后語,一時稱其因撿到別人的項鏈被人帶走,一時又稱是偷別人的手機被人帶走。綜合各方證據(jù),民警與其家人已可以肯定是張某自演的“綁架案”。
自演 “綁架案”
竟是為索錢買手機
為了盡快讓張某露面,民警經(jīng)調(diào)查發(fā)現(xiàn),與張某非常要好的同學盧某已停學幾個月。張某會不會與他在一起呢?經(jīng)班主任多次傾聽微信上的聲音辨認,后確定在微信上講價的另一把聲音就是盧某。
民警馬上趕到盧某家所在村莊,但遍覓不見其蹤。民警向其家屬擺道理,講法律,闡明兩人的行為已涉嫌詐騙,并向家屬表示,如兩人能在未造成惡劣影響下主動向派出所和家人講清事實,派出所可以不追究其責任。最終,盧某和張某先后來到派出所說明事實真相。
原來,張某見到盧某停學后,家人給買了手機,每天玩游戲、聊微信、QQ等不亦樂乎,他羨慕不已,后自編、自導、自演“綁架案”,叫家人支付“贖金”1000元,想著錢到手了就用來買手機,誰知其家人第一時間就報警,而民警也快速查清了事情的真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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