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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基本案情】
俗話說:“男怕入錯行,女怕嫁錯郎!睂τ谝粋女人來講,能夠找到真心待己之人那就是幸福的。如果遇人不姝,那只能給自己帶來無盡的煩惱和痛苦。
五年前王麗(化名)高中畢業(yè),隨后徑直來武漢工作,去年在好友聚會上認識了武漢小伙張明(化名)。張明的英俊爽朗給王麗留下了很深的印象,張明為王麗的善解人意著迷,隨即張明對王麗展開熱烈追求。二人確立戀愛關(guān)系后張明對女友更是百般呵護、關(guān)懷備至。不久,張明向女友求婚成功,二人隨即步入婚姻殿堂,成為親友眼中的一對璧人。
讓王麗始料未及的是,結(jié)婚之后的張明仿佛就像變了一個人似的。戀愛時的溫順體貼蕩然無存,對自己的態(tài)度變硬了、脾氣見長了。平時言語間稍有不和之處,他都會對王麗拳腳相加,自己在外遇到不順心的事情也會拿打罵王麗出氣。王麗想成為幸福小女人的愿望也在這一次次的打罵中逐漸落空,而且慢慢產(chǎn)生了離婚的想法。
三個月后,王麗發(fā)現(xiàn)自己懷孕了。她本想借此機會跟丈夫修補關(guān)系,但是張明知道了她懷孕一事后表現(xiàn)出的不是初為人父的興奮而是出人意料的淡漠。他不照顧妻子也就罷了,反而長時間不回家。這讓王麗徹底死心了,離婚的念頭也更強烈了。而且考慮到自己家境不是太好,如果生下孩子后離婚,她自己無法將孩子撫養(yǎng)成人。在幾經(jīng)思量之后,王麗選擇了私自墮胎,然后向男方提出離婚。張明在得知王麗墮胎之后不僅不愿離婚,而且要求王麗賠償20萬元作為對自己“生育權(quán)”被侵犯而遭受的陪償。
【律師意見】
面對張明提出的高額賠償,此時的王麗有些慌了神。她感覺男方的要求很荒唐,所以就向律師求助。以期解決自己的婚姻問題和侵犯男方“生育權(quán)”的問題。宋飛帥律師表示,在我國訴訟判決離婚的標準是“感情確已破裂”,本案中張明經(jīng)常性、持續(xù)性毆打妻子的行為屬于虐待行為,可以作為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,王麗可以以此為由提出訴訟離婚。同時,男方主張的侵犯“生育權(quán)”賠償于法無據(jù),不能得到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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